-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13
- 备注/文号:南水〔2025〕5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7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83号),现下达市级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水生态文明项目。请各乡镇根据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完成的流域一张图成果,对辖区内的源头问题进行治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要及时负责验收,建立资料档案,包括治理内容及时完成、质量达标、资金投入情况,并将施工过程中、完成前后对比电子照片和验收资料报水利局备案,水利局、财政局将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1.南安市2022年第三批市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第三批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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