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146
- 备注/文号:南水〔2024〕29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乐峰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安市乐峰镇小蔗头水库、双溪口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 及相关报告图册,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的修编稿经专家组复核,基本符合水库清淤的建设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为通过水库库底清淤整治,清除库底淤积可增大水库库容,提高水库蓄水及防洪能力,同时库区淤积中含有天然砂、卵石等,均为优质的天然建筑材料,可充分利用,满足当地工程行业对天然砂、石的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工程任务及规模
(一)小蔗头水库工程位于南安市乐峰镇飞云村,水库主库区清淤范围总长838.5m,总清淤量为79442.0m3,同意本次清淤工程临时工程等级为5级。
(二)双溪口水库工程位于南安市乐峰镇飞云村,水库主库区清淤范围总长896.0m,上游河道范围总长300.0m,总清淤量为22912m3,同意本次清淤工程临时工程等级为5级。
三、工程总工期
(一)同意小蔗头水库总工期按4个月控制。
(二)同意双溪口水库总工期按2个月控制。
四、工程概算
(一)基本同意小蔗头水库《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12.16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140.55万元,资金筹措由建设单位自行统筹(砂、卵石资源处置与工程清淤同时实施,资源费用作为本次清淤费用,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基本同意小蔗头水库《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6.2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10.43万元,资金筹措由建设单位自行统筹(砂、卵石资源处置与工程清淤同时实施,资源费用作为本次清淤费用,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水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警戒线,落实水库保护蓝线和水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安全施工。
(二)望接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请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早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附件:南安市乐峰镇小蔗头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概算核定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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