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145
- 备注/文号:南水〔2024〕28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1
洪濑镇财经办,河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57号)精神,现将2024年泉州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中河长制标准化建设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河长制标准化建设。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标准化建设)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