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141
- 备注/文号:南水〔2024〕2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梅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梅山镇移民村道路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梅政函〔2024〕13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山镇移民村道路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梅山镇东垵、诗溪、灯埔村
三、责任主体:梅山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东垵村、诗溪村约2.425公里道路白改黑,总面积约1661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尚林花苑设立文化宣传墙,LED屏,健身器材,约6盏12米高射灯等设施;新增约50盏6米高太阳能路灯;详见实施方案。
五、建设工期:按照合同工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378.47万元,由上级移民扶助资金及自筹资金组成。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文本内容和标准实施,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梅山镇移民村道路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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