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水〔202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南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4:5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普莲路204号防汛指挥中心6楼;电话:0595-86382781;电子邮箱:nass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加行政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水利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度全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1条,占57.2%;行政许可类信息112条,占4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0.4%)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时限内办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内容涉及征地补偿方面的内容,已全部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规范流程、增进实效方面。一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工作总结分析,按时报送季度统计报表、年度工作报告等,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二是立足水利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可度与参与度。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网站运维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建设,严格信息审核,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二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持续加大信息更新,提高栏目内容水平。三是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优势,向社会发布我市水利有关工作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发布制和分级负责制,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后发布,科室负责人为第一审核责任人。发布的重要信息需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了解水利信息提供渠道。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3.347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相对较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的情况。三是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积极性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水平,采用视频、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拓宽信息公布渠道,组织开展社会活动,增强互动,提高民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