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1-00193
- 备注/文号:南水〔2021〕2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0
乐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66号)(南财指标〔2021〕114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市级水利专项(水生态文明资金)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658号)(南财指标〔2021〕1115号),现下达你镇罗溪乐峰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补助资金21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60万元,泉州市级完工验收复核优秀奖补50万元。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20号)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后管护,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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