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0-00136
- 备注/文号:南水〔2020〕2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6
各有关乡镇水利工作站、笋塔水库管理处、坂头水电站: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630号)和南财指标〔2020〕941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专项资金(第四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泉水规建〔2020〕70号),现下达泉州市级水利专项资金78.2万元,用于我市农村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款列“2130316农村水利”科目(详见附件)。请按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附件:1.2020年泉州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第四批安排表
2.2020年泉州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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