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0-00085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0〕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6
九都镇人民政府:
你镇《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九都镇美星村环境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南九政函〔2020〕1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都镇美星村环境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九都镇
三、责任主体:九都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000平方米休闲广场,并配套建设停车场、污水建设等设施,详见设计文本。
五、建设工期:按照合同工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224.01万元,移民资金扶持2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九都镇美星村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九都镇美星村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 |
备注 |
一 |
一类费用 |
213.48 |
|
二 |
二类费用 |
10.53 |
|
1 |
工程设计费 |
4.27 |
|
2 |
工程监理费 |
4.27 |
|
3 |
招标代理费 |
1 |
|
4 |
预算费用 |
0.79 |
|
5 |
预算审核 |
0.2 |
|
第一、第二部分费用合计 |
224.01 |
|
|
概算总金额 |
224.01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