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8-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南审综〔202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南安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6:0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政府大院内市政府大楼615;邮编:362300;联系电话:86383255;电子邮箱:nassjj_255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审计业务等。全年发布政府信息7条、政务信息(部门动态)14条、问卷调查1份、民意征集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办理水平,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我局收到3份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我局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实行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为辅的信息公开模式。其中门户网站由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建设管理,单位政务公开专栏由我局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管理、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不定期对网站平台的管理情况及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自查并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我单位受职能限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南安市审计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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