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16:53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泉州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上级局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率,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组 长:汪伟雄

      常务副组长:周庆山

      副组长:张天宝 谢福岩 许宏琦 蔡明友 吴辉明 高建云 张文红

      成 员 单 位:机关各股室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上级报告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主 任: 黄哲森

      副主任: 机关各股室(办公室外)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修改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清理、组织、保密审查与公开工作;负责与上下级以及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承办、交办和协办;抓好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开展培训宣传营造公开氛围

      为拓宽政务信息宣传渠道,发挥税收宣传主阵地的作用。2020年,我局结合宣传月活动,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及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我局202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活动的开展,制定了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

      (三)聚焦税收主业争取公开效果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以信息公开为阵地,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使广大民众更多的获取税收减税降负的多种举措和政策,取得一定进展及成效。南安市税务局通过纳税咨询窗口、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宣传形式,结合税宣主题,广泛宣传最新的税费政策;在人流量较多的公园、商场、展览会、景点悬挂税宣横幅、标语;在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栏张贴税收宣传画,营造了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提高政务公开传播面和到达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20年,因疫情影响,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非接触式”服务,确保政策宣传、政务公开、辅导服务不打折。一是云问答、云宣传、云授课。一是云问答。成立纳税服务团队,主动公开窗口骨干联系方式,充实电话、微信等咨询受理人员,第一时间解决纳税人问题。二是云宣传。通过微信、短信、电话、邮箱等多种“非接触式”渠道主动向纳税人宣传,内容涵盖最新税费政策、总局和省局发布的疫情期间办税缴费渠道及指南等,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走网路不走马路”。三是云授课。把线下纳税人学堂“搬到云上”,借助腾讯会议等平台,紧扣今年疫情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申报操作,开展线上培训,扩大培训受众面,增强培训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1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6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2681

    行政强制

    4

    0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172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发生4例依申请公开申请,经查找检索和核实,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已按规定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管理,在高效开展税收工作主业的同时,保持信息宣传报道积极性,认真开展相关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深入性尚须继续提升改进,公开的有效性缺乏更科学有效的考核依据及手段。二是受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的限制,政务公开部门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在政务公开单项工作领域的深入学习研究和工作质量水平等仍有提升空间。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布置,合理配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将继续争取调配人员,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投入,全面梳理和整理税务法律法规、税收执法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要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互动的联动机制,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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