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10
- 发布机构: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2025年3月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
时间:2025-03-07 10:46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现已宣告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