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06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2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2025-2)
时间:2025-02-12 17:06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现已宣告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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