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06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2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2025-2)
    时间:2025-02-12 17:06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现已宣告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