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05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2
非正常户公告(2025-2)
时间:2025-02-12 17: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现对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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