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04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7:06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南安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7;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工作,有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泉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非正常户公告、证件遗失公告、定期定额户核定公告、证件失效公告等政务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微、福建省税务局官微、泉州市税务局官微等系统内新媒体平台,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福建、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中国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类、政策宣传类、政策优惠获得案例类等新闻报道,多维度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对税费政策的知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2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并积极发挥本局公职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通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其合理诉求,对于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对于依法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等情况的,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处理及存档等流程,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制度规范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同时,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遵循“三审三校”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并及时整理归集和报送存档,每月初按要求送交南安市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存档。  

      (四)平台建设

      依托“中国南安”政务门户网、泉州税务系统门户网站的南安税务公开页,按规定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立足我局并未开设新媒体账号的实际情况,积极借助外部新闻媒体、泉州市税务局及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税收宣传,并积极发动干部职工转发上级各类政策解读等,同时,通过线下宣传栏、公告栏等方式及时更新最新税费政策、政策解读以及官方问答等税费知识,拓展纳税人的政策获取渠道,树立税收助力发展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对照上级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确保不出错、少出错,同时,优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2024年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82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新媒体发布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培训经常化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相应改进。一是挖掘本局新闻、广告等方面专业及特长的干部职工,在图文、视频等宣传载体上积极突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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