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5-00002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2025年1月非正常户公告
    时间:2025-01-08 17: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现对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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