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4-00046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2024-12)
    时间:2024-12-10 10:39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详见附件清册)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现已宣告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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