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4-00011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2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4-03-01 11:18

    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3669250407X):

      我局梅山税务分局于2024年1月17日作出泉南税梅山税通〔2024〕69号《税务事项告知书》。经对你公司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核实,查无你公司下落。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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