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0-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1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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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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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
1.一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二季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 4.四季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一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二季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3.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4.四季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一季度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活动; 3.三季度开展反诈、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四季度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消防法等普法宣传活动; 5.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宪法、民法典、预防青少年犯罪、物业管理提升、殡葬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
1.4月份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方式联合开展国家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2.5月份与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12月份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二季度、三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录像。 |
河滨公园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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