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0-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南司〔2024〕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6
    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南安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时间:2024-12-02 16:3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4〕12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4〕33号)等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在《泉州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对我市政务服务所涉及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经市司法局、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各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现将《南安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南安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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