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0-01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南司〔2022〕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4
    南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7:03

    司法所(水头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有序发展,进一步明晰政府法律服务供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现印发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附后)。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南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提供/ 获取方式

    服务提供主体

    1

    法治文化

    设施

    社会公众

    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

    免费开放

    南安市司法局、司法所及相关部门

    2

    法治文化

    作品

    社会公众

    制作、发布普法公益广告、法治栏目剧、动漫、歌曲、曲艺、舞蹈、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南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宣传栏等

    南安市司法局、司法所及相关部门

    3

    法治宣传

    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

    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主动提供

    南安市司法局、司法所及相关部门

    4

    法治资讯

    服务

    社会公众

    聚焦法治建设、社会热点和百姓民生,及时更新法治动态信息,定期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最新法律法规、热点法治问题。

    “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南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宣传栏等

    南安市司法局、司法所

    5

    法律咨询

    服务

    社会公众

    解答基本法律问题、导引相关服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南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热线

    南安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

    6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查询

    社会公众

    提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等检索查询服务

    南安市人民政府网、“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

    南安市司法局

    7

    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

    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

    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

    “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福建法律服务网

    南安市司法局

    8

    法治地图

    查询服务

    社会公众

    按照法律服务机构、地理位置等方式查找。

    “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福建法律服务网

    南安市司法局

    9

    法律便利

    服务

    社会公众

    提供法律服务办事指南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 室),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南安市司法局

    10

    法律援助 (申请类)

    法律援助 申请人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指派或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向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11

    法律援助 (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司法机关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刑事 被告人、强制医疗被申请人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

    由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12

    值班律师

    法律帮助

    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或安排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代理申诉、控告等法律帮助。

    由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派驻或安排值班律师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13

    军人军属

    法律援助

    军人军属

    对福建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向法律援助机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14

    公证法律援助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

    法律援助受援人办理公证,按照规定减免费用。

    向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15

    人民调解

    矛盾纠纷当事人

    人民调解组织依申请进行调解或主动调解,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或人民调解组织指导提供

    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16

    律师调解

    符合条件的民商

    事纠纷

    当事人

    律师调解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纠纷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当事人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提出申请

    南安市律师调解工作室

    17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委员会、村(居)民

    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居)依法治理,为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

    村(居)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直接联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动提供普法宣传等服务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8

    公证绿色

    通道服务

    老、弱、病、残当事人

    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

    现场服务或提出

    服务申请

    南安市公证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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