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4-00019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4〕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4-06-24 11:56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推进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的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我局决定对辖区内所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许可条件复核和体系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并筛选部分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GB31654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评价对象

      计划检查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家、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2家。

      三、评价周期和频次

      (一)2024年6月底前,对12家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1次许可条件复核和全面风险评价工作,以及2家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评价工作。

      (二)2024年7月底前,完成1次整改验收工作。为确保风险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随机性,每一家的具体时间由评价组在评价前一天另行通知。

      四、工作分工

      市局食品市场科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督促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约定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安排至少2名监管人员(附件1)在评价期间同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现场发现的风险点和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规跟进处置。抽调异地市场监管业务骨干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审批科、食品市场科派员作为观察员,参与许可条件复核和风险评价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实施步骤

      (一)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小组

      对每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评价前,均按要求组建3人评价小组(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人员2名、异地市场监管业务骨干1名)。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现场评价

      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小组提前1天通知被评价单位,抵达现场后在出示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介绍信后开始评价工作。

      1.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条件复核。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提前调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许可申报材料。评价组现场要根据企业申报材料,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加工数量,对企业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复核。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加工流程,食品管理制度和关键环节加工规程缺失,经营场所面积以及制作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与生产加工数量不匹配,食品运输、食品分餐与食品加工工艺不符,不能满足食品安全需要等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等问题线索,由评价组现场移交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现场评价。评价中要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操作规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操作指南”进行作业。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由评价组现场进行拍照或视频取证,连同风险评价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由评价组现场移交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三)反馈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结果

      每个评价对象完成评价后,第三方机构需在10个工作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单个单位的评价报告。总体评价任务完成后,第三方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评价分析报告。接到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报告和评价分析报告后,由市局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属地市场监管所。属地市场监管所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发现的问题及风险,及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形成闭环。

      全部评价工作结束后,由第三方机构举办评价分析培训班,邀请被评价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参加,通报共性问题,反馈突出隐患,提出下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的相关意见建议。市局将汇总评价情况,适时向教育部门等通报相关信息。

      六、结果应用

      通过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收集相关风险数据,积极探索适宜我市实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异地交叉参与评价检查的形式,采取“同评价、同学习、同进步”的方式,提升基层一线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要求

      (一)请相关市场监管所务必重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许可条件复核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上级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许可复核情况进行再复核,发现未认真开展复核工作的将严肃处理。

      (二)请相关市场监管所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属地陪同检查监管人员和参与异地交叉评价监管人员的相关信息至食品市场科刘巧珺工号。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是全方位的体系检查,通常每家需1个工作日,属地市场监管人员和参与异地交叉评价的监管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请所在单位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四)此次风险评价费用由市局全额承担,被评价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1.属地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人员信息表

      2.异地交叉评价人员和观察员信息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