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4-00018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4〕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1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3 11:52

    局机关有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我局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全市2024年产品(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产品种类

      本次抽检对象为水暖消防、陶瓷建材、燃气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的38种产品(详见附件)。

      二、抽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30日完成现场抽样,并有序推进完成质量检验、异议复检、结果公示、不合格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三、抽检任务要求

      本次抽检在全市范围中进行。

      (一)抽检数量

      生产领域:共抽查183批次,其中陶瓷砖30批次、天然石材30批次(风险监测)、工业阀门25批次、洒水喷头5批次、消防水枪10批次、消防接口10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洗面器及厨房水嘴除外)25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洗面器及厨房水嘴)5批次(风险监测)、角阀2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1批次、灭火器3批次、钢化玻璃3批次、人造板3批次、农膜1批次、化肥1批次、口罩(非医用)1批次、童鞋2批次、婴幼儿纸尿裤2批次、卫生巾5批次、成人纸尿裤1批次。

      流通领域:共抽查108批次,其中蹲便器3批次、陶瓷坐便器3批次、烟花爆竹3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3批次、家用燃气报警器3批次、燃气软管3批次、家用燃气灶具3批次、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2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2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1批次、电动自行车2批次、车用汽油10批次、车用柴油4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和插座3批次、农膜2批次、化肥2批次、口罩(非医用)2批次、玩具3批次(监督抽查2批次、风险监测1批次)、童鞋1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5批次、婴幼儿纸尿裤3批次、定配眼镜3批次、儿童安全坐垫2批次、电子门锁2批次、成人纸尿裤2批次。

      (二)抽检内容

      根据上级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确定抽检标准、检验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上级未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由我局会同承检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四、承检机构

      此次抽检,陶瓷砖、天然石材、工业阀门、洒水喷头、消防水枪、消防接口、陶瓷片密封水嘴、角阀、蹲便器、陶瓷坐便器等产品由南安市质量计量检测所承担。烟花爆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家用燃气报警器、燃气软管、家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头盔、电动自行车、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和插座、灭火器、钢化玻璃、人造板、农膜、化肥、口罩(非医用)、玩具、童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幼儿纸尿裤、定配眼镜、卫生巾、儿童安全坐垫、电子门锁、成人纸尿裤等产品通过泉州市网上中介超市招标确定承检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抽检工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近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因质量问题被投诉举报企业为重点,通过抽检查找市场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促进南安市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应业务科室和市场监管所要合理安排人员与承检机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完成。

      (二)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抽检工作。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18号令)组织抽检工作。要严明抽检纪律,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抽检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与抽检对象私自联系和沟通,抽检人员要互相监督,确保抽检程序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要科学制定抽检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抽检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依法受理复检申请,按照规定实施复检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严格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抽检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结果公示、立案调查、企业整改复查、质量分析等后处理工作。抽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南安市2024年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计划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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