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11:45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邮编:362300,联系电话:86353293,电子邮箱:naldbz@126.com)

      (二)主要做法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及配套文件精神,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科室、下属单位指定一名特定人员为工作人员,确保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初稿),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3.围绕社会关切,加强宣传解读。严格落实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上会、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涉及全行业的重大决策和专项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着重从起草背景、涉及的制度规定和范围、执行标准、管理部门及被管理部门主要责任等方面加强解读。

      (三)主动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3条,收到7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其中一条结转至下一年办理,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四)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对照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专人进行信息整理,及时通过“中国.南安”政务信息网等媒介渠道对外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该网站由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新《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个别科室服务意识不强。接受政务公开申请时,存在“怕、躲、推”的心理,对主动服务公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要求认识不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业务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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