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5-00013
    • 备注/文号:南人社函〔2025〕5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5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26 15:36

    黄种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技能人才培训政策,鼓励我市企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根据取得的证书类型和等级按每人500-4500元不等给予补贴。对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列入泉州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根据规定相应上浮补贴标准提高20%,同时,明确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2024年累计申请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见证补贴1046人次预计发放培训补贴150万元。

      二、构建多元技能培养载体。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目前我市有南安市工业学校、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等8家培训机构入选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名单,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委托南安市闽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在溪美街道、梅山镇和罗东镇开展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脱贫人员开展病患陪护和家政服务员等3期103人项目制培训,同时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班养老护理员工种6期、家政服务员工种4期。二是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对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按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三是主动服务区域产业。各职业学校主动服务区域产业,面向企业及社会扎实开展劳动力转移、产业工人、新型职业农民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其中,在北部新城梅山镇南安梅山工程学校开展南安市电子商务师(越南语、阿拉伯语)培训班2期,共66人参加培训,助力我市企业深度开拓越南、阿拉伯地区市场,并同步解决本地群众高质量就业问题;南安红星职专依托省级烹饪实训基地、南安市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大中专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等载体,开展服务职工培训工作;南安梅山工程学校依托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成立众创空间电子商务中心,面向青年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和面向农村的专项培训,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我局持续推动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宣传推广,“马兰花”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零工市场等一系列扶持政策。2024年我市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8期共计240人共计41.4万元,同时打造暖心零工市场,构建“为零工找活、为用工找人”的灵活就业模式,打造“1小时灵活就业圈”。全市按“1+7+N”布局零工市场(驿站),形成市、镇、村三级服务网格。目前,我市已率先在泉州市建成零工市场(驿站)2批、41个(其中:零工市场15个、零工驿站26个)。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市场需求,继续开展家政护工、老人陪护、家庭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搭建就业平台,促进失地失业农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分管领导:杨佩艺

      经办人员:王冬强

      联系电话:86383557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