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南人社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本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4〕3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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