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7: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而成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20号人力资源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95-86353293邮编:3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各项要求,通过局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人社业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解读2份。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4年,我局未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人社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相关知识,扩充、更新人社政策、信息数据库。参照省市有关标准,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对各栏目内容进行修订。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市政府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学习转达培训精神,提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的文件,部分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现象、解读不够多样化的现象。对此,我局多次进行自查,梳理公布的各类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调整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准确及时、不漏一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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