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4-00021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4〕1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党政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人才“港湾计划”,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2024年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40号)和《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等六份文件〉的通知》(南委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定于近期组织我市高层次人才参加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经泉州市人社局发文认定且在管理期内的第三至第五层次人才,共716名;
2.南安市高层次人才:经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且在管理期内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不含在管理期内的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并按要求进行年度积分认定的,共423名。
二、体检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每周日除外)。
三、体检单位
南安市医院(柳城街道)、南安市中医院(美林街道),由高层次人才任选一家。
四、体检标准
本次健康体检项目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共同研定,费用标准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每人1000元(同时是南安市高层次人才的对象按此标准执行,名单见附件1)、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每人500元(名单见附件2),如高层次人才本人要求增加相关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需要进一步增加体检项目明确研判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详见附件3)。
五、体检经费
本次体检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组织实施
(一)市就业人才中心负责组织此次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体检工作。
(二)市卫健局负责协调各体检单位设立“绿色通道”,安排医务人员优先做好高层次人才体检工作,并派若干名志愿者为体检人员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各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及填写体检对象信息,做到有问必答,热情接待,免费为体检对象复印身份证一份,该复印件及体检对象签名表将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四)各体检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体检对象体检信息收集归档,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向体检对象提出保健建议,定期跟踪随访体检对象身体状况。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者在有效体检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体检单位检查,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健康体检待遇。
(二)请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发电邮(填写附件4)或致电确定体检单位,体检单位一经确认不再变更,以便市就业人才中心将体检对象汇总表(附件5)统一发至各体检单位。
(三)为确保服务质量,请体检对象提前1天与体检单位预约。
(四)各有关单位应告知体检对象,体检前一天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上10时后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进行彩超检查时需膀胱充盈,检查前4小时不要解小便。
(五)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八、服务咨询及体检单位联系方式
(一)南安市就业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8638961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箱:nasgccrc@163.com;
(二)南安市医院
联系人:苏世鑫,手机号码:13505968793,办公电话:86394177;
(三)南安市中医院
联系人:欧阳良瑛,手机号码:13505968611,办公电话:86277717。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对象名单
2.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对象名单
3.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项目明细表
4.高层次人才确定体检单位信息表
5.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对象汇总表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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