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409
- 备注/文号:南农〔2025〕38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4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经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十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114号),现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十批)57万元,其中:农业基地建设补助22万、农业自然灾害救助5万元、中国农民丰收节项目3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请你们督导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任务清单开展建设。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并将验收材料报送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备案。请按照《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十批)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十批)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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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