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398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的通知》(南农〔2025〕29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录入”的流程,经种粮大户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报送,2025年汇总全市23家种植双季稻的种粮主体面积(详见附件),拟按早、晚稻实际播种面积较少的一季推荐上报申请省级相关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
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75480
附件:2025年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项目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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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