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65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5〕27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6
许文识等1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港澳同胞祖屋翻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简化翻建的批文流程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文件规定,经批准回乡定居的港澳同胞,在依法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可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利,宅基地申请依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19号)执行。
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办理事项的函》(南资源函〔2025〕284号),明确了农村两公项目的办理流程、规划许可申请材料、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简化“宗祠”等小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要求。如属于农村两公项目,可按相关流程办理。
(二)针对支持港澳同胞的祖屋翻新计划建议,答复如下:
对于支持港澳同胞祖屋翻新计划,我们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对促进港澳与内地情感联结、助力社区和谐发展意义重大。后续我局会再度梳理港澳同胞祖屋翻新需求及现有政策,深入研究设立专项基金的可行性,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工作落地实施。
(三)针对加强祖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建议,答复如下:
南安市普查登记近300处文物建筑,其中一些具有祖屋特征、承载家族文化的建组,为祖屋文化遗产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市文体旅局不断提升我市文物的保护级别,并积极促进其合理利用。其中蔡氏古民居建筑群、观山李氏民居、陈瑞仓宅、大演洪氏民居等具有特色的文物建筑被用来建设家风家训馆、文化活动中心、研学教育基地等,既保护了文物建筑,又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
市博物馆则依托蔡氏古民居、金淘书院、聚奎楼等文物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背景,紧扣“泉州世遗”主题,精心打造系列研学路线,这些路线通过名师现场深度讲解、主题文化创作实践、实地探访体验等多元形式,让学生们得以沉浸式走进古民居的历史肌理,直观感受其独特的建筑美学与文化魅力,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办理过程
2025年4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见面沟通,工作人员对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您进行初步解答及政策解读,现结合市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反馈,最终形成提案答复。
分管领导:林庆华
经办人员:戴琪岚
联系电话: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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