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42
- 备注/文号:南农〔2025〕28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2
石井镇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3-2024年度推进平安渔业乡镇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5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推进平安渔业乡镇建设的通知》(闽海渔〔2023〕5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平安渔业乡镇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遵守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兴建楼堂馆所以及与平安渔业乡镇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南安市平安渔业乡镇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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