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20
- 备注/文号:南农〔2025〕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万元(详见附件1)。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联农带农奖补县。资金主要用于联农带农奖补项目建设,奖补项目要严格遵守《国家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
二、做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按照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中评审排序靠前的项目优先重点扶持的原则,将奖补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尽快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主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农〔2023〕4号)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联农带农奖补县)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联农带农奖补县)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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