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124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根据《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南》(泉农函〔2025〕53号)及《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南〉等5个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5〕111号)要求,经乡镇(街道)申报、初审核,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进行条件审核,拟推荐南安市辣椒现代农业产业园(乐峰镇、洪梅镇)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眉山乡申报农业产业强镇,蓬华镇黎阳村(芥菜)、洪梅镇梅溪村(五都手工米粉)、石井镇桥头村〔海鲜干货(沙虫)〕申报“一村一品”专业村补助,南安市皇旗尖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南安市绿鹏茶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补助,南安理想茶业及农特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美丽田园·农业公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泉农函〔2025〕51号)要求,经乡镇(街道)申报,我局审核,拟推荐“南安市水头镇朴一村南港农业公园”参评市级“美丽田园·农业公园”认定。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82701
附件:拟推荐2025年度泉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补助、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及“美丽田园·农业公园”认定申报名单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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