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085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6
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办公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责任单位:经管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经管科、市农村经济合作发展中心
8.《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产教科、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市畜牧兽医站、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渔业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安办
1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 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4次。
责任单位:办公室
2.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4.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参与市食安办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结合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结合“宪法宣传周”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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