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054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9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
2.补助对象:南安市辖区内行政村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3.补助内容: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补助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4.补助标准: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标准150元/月。
5.申报程序:项目资金上级切块下达至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参照省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项目实施方案核定的行政村数量下达资金至乡镇,乡镇结合动物防疫实际执行。
咨询电话:0595-86021531(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5-8638270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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