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053
- 备注/文号:南农〔2025〕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2〕15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印发能繁母猪等六种保险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上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实施2024年度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经核实,2024年三家中标承保机构在全市共承保能繁母猪保险8140头,育肥猪保险208600头,总保费为9911000元。根据文件精神,泉州市级财政和南安本级财政分别配套保费补贴5%即495550元,合计991100元。
现将泉州市级和南安市本级配套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你们持续抓好承保工作,提高我市畜牧业保险的覆盖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附件:2024年南安市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财政补贴情况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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