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018
- 备注/文号:南农〔2025〕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级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泉农综〔2024〕45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1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95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泉州市市级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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