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189
- 备注/文号:南农〔2024〕2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6
石井镇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4〕9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石井镇党政办通知各自辖区内具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资格的渔船船主,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到南安市石井镇渔船点验中心(港航协会楼上三楼)填写申请表。
2.渔船船主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经船检、渔监、捕捞许可审批等机构予以审核确认通过的,可不提供);
(4)申请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附件:可申报2023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捕捞渔船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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