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138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4〕2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5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6-05 16:52

    周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实现质量兴农的重要支撑,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加强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了较高水平。 

      (一)针对提案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与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乡镇监管员51人,村级协管员422人。做到市里有人查、乡镇里有人管、村里有人巡、企业内部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提升农产品检测能力。目前全市共建立1个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26个乡镇(街道)快速检测室。构建了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快检室为骨干,生产主体自律检测为补充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2023年在各乡镇(街道)完善了农产品速测检测室,并给配备了专业的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与传统实验室检测相比,我们的速测检测室配备有专业的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基本上三十分钟就能检测出结果,有效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 

      (二)针对提案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实施“一品一码”。全面开展摸底建档,建立信用档案。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自律检测、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严把基地准出关。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执法检查,督促生产者严格实施“一品一码”,完善台账记录,全市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平台企业613家,录入可追溯档案11641个,赋码107369个批次。二是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对五类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动态重点监管,促使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三)针对提案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覆盖面,强化线上平台食用农产品监管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印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通知》,以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对例行监测、执法监管、风险评估中隐患较大、问题较多的即将上市销售的本地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严防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禽蛋禽肉检出禁用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2023年共监督抽检农产品1217份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农残检测,合格率99.1%。二是积极推动常规农药速测,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对不合格样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022年以来,市级共完成农产品快检样品18197批次,合格率99.96%。 

      (三)针对提案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建议,答复如下: 

      监督执法方面。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采取日常巡查与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累计开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巡查389次;线下检查农资企业16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3人次。立案查处农药、兽药、肥料等农资案件13起,结案5起,罚没金额20.4910万元,其余8起案件正在办理中。二是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全面推进集中治理。三是开展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开展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抽样监测20家水产养殖企业,监测草鱼、鲫鱼、鲢鱼、鳙鱼、鲤鱼、罗非鱼、鳗鲡、鲮鱼、团头鲂日本鳖、澳洲龙虾和南美白对虾等13个品种,抽检的53个样品,经检测,合格率100%。推进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将追溯凭证与合格证进行衔接融合,一体运作,截至目前,已纳入监管平台生产主体63个。 

      宣传培训方面。一是拓宽宣传渠道,突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荧屏、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并借助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农产品特色馆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生产主体遵纪守法意识、源头追溯意识、依法生产销售意识。2023年全市累计发放挂图、手册、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检测技术、农资监管平台操作、动物检疫、屠宰安全等方面知识,大力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共培训人员10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将继续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抽检监测和执法力度,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须知》要求办理,于2月23日在九三学社办公室与提案人见面沟通交流和6月13日与提案人电话沟通交流,并向提案人汇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在充分听取提案人的建议、意见后,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展实际,作出答复。 

      分管领导:洪江澄 

      经办人员:林夏生 

      联系电话:0595-86375482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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