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81
    • 备注/文号:南农〔2024〕10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16:35

    水头镇、石井镇党政办,局属相关科室:

      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闽海渔规〔2023〕2号)、《福建省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闽海渔〔2024〕15号)、《泉州市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泉海渔〔2024〕4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南安市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