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25
- 备注/文号:南农〔2024〕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0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扎实抓好我市全年粮食生产工作,扩大全市水稻种植面积,落实早稻播种任务,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完成。现将水稻种植重点村早稻生产补助资金95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19个水稻种植重点村扩大本村早稻种植面积的补助经费,请及时拨付给相关承担单位,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水稻种植重点村早稻扩大生产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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