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15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文件精神,经请示上级同意,现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134.67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到户产业)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南安市委乡村振兴办
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86382722、12317
电子邮箱:na_fpk@163.com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到户产业)分配表
中共南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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