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350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1
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闽乡振综〔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南安市委乡村振兴办
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86382722、12317
电子邮箱:na_fpk@163.com
附件: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中共南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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