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345
    • 备注/文号:南农〔2023〕4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4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 下达2023年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2-14 10:34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

      根据预算安排及《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南安市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名单的通知》(南农〔2023〕39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10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家庭农场示范场每家补助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补助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严禁滞留、挪用资金,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附件:2023年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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