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99
- 备注/文号:南农〔2023〕3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综〔2023〕35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478号)精神,泉州市下达我市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资金用于奖励2023年度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1个乡镇及3个村居,每个乡镇奖励3万元、每个村居奖励2万元,共9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申报,并经研究确定洪梅镇及英都镇仕林村、码头镇仙美村、柳城街道露江村为奖补对象,现将奖补资金9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由乡镇、村居奖补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粮主体,用于统一用良种、统一育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全程农业服务,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度泉州市级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奖补对象名单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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