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66
- 备注/文号:南农〔2023〕8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2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局属相关科室:
为打击“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涉渔活动,强化渔业资源养护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相关海域安定稳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打击“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涉渔活动执法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打击“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涉渔活动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要求,加强渔船监督管理,强化渔业资源养护,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相关海域安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部署开展2023年打击“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涉渔活动执法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守护海洋渔业资源为目标,持续推进“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涉渔活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全力构筑海上执法监管的稳固防线。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科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系统思维,深入了解“三无”船舶在资源养护、安全生产、航道运输、社会稳定、相关海域管控等方面的危害性,全面领会上级“三无”船舶清理打击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履职能力,实现群防群控。坚持按照理性、规范、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加强《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有关的规定学习,厘清渔业船舶、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的概念,熟悉各类船舶的现状和主要管控应对措施等,并注意加强在实践中的执法应用,不断提高依法查办“三无”船舶的能力和水平。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造势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科室要开展多角度、多渠道、不间断的宣传活动,深入渔村、码头、冷库、鱼货交易场所和渔船等,采用通告标语、宣传车(船)、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鼓励守法生产经营,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舆情信息搜集和分析研判,加强正面引导。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船民互相监督,强化行业规范自律,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教育宣传,舆论造势,让群众知道政府坚决打击取缔“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涉渔活动的坚定立场和高压打击态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拆解“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涉渔活动观摩会等形式,以案释法,逐渐形成渔民群众不敢新造“三无”船已经建造的自行拆解等局面。
(三)强化打击,锻造执法利剑
我局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福建海洋“蓝剑”等行动,持续加强港口和海上执法力度,加密执法巡查,构筑海陆两条管控防线,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震慑一方”,通过不间断的巡查,最大限度压缩“三无”船舶生存空间,切断“三无”船舶海上生产利益链。南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各乡镇(街道),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节点,强化巡查打击。
(四)提升巩固,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将对我市被查处的“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涉渔活动是否清理取缔、拆解到位等情况采用“回头看”,巩固打击工作成效。积极推动建立防范和打击“三无”船舶综合治理机制,实现全方位长效监管,防止失管、漏管、脱管探索制定《福建省渔业行政执法涉案渔获物处置办法(试行)》解决非法渔获物处置的“瓶颈”。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
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严重破坏渔业生态资源极易发生海上安全事故,影响渔区安全稳定。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我局将积极协调督促“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渔业行为较为突出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规范乡镇船舶管理秩序,同时统筹好民生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强化执法协同
我局将加强涉渔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执法力量,突出重点区域,持续推进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处置,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情报收集、会商、共享,及时核查各类问题线索和举报信息,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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