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42
    • 备注/文号:南农〔2023〕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泉州市级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06 16:57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286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奖补和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20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14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奖补等2个项目任务和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231号)精神,泉州市下达我市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资金用于奖励20212022年度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4个乡镇及12个村居,每个乡镇奖励3万元、每个村居奖励2万元,共36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申报,经研究确定英都4个乡镇及露江村等12个村为奖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奖补资金36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由乡镇、村居奖补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粮主体,用于统一用良种、统一育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全程农业服务,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3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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