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15
- 备注/文号:南农〔2023〕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3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3〕7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参评2023年度泉州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十佳”家庭农场、“十佳”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等评选工作。请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相关对象申报,具体申报工作要求及资料,各单位自行到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邮箱nanjgz86382858@163.com (密码86382858)下载。各申报单位务必在3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玉真,联系电话:0595-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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