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308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2〕2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7
曾泉成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421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高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管护工作,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实现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南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南农〔2020〕34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已建项目的日常管理责任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的来源和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合理安排改造提升建设重点区域,重点对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的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打造高标准农田升级版,建成一批高标准“四化”农田。
分管领导:洪江澄
经办人员:黄仕亮
联系电话:86133207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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