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1-00190
- 备注/文号:南农〔2021〕2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5
各有关乡镇扶贫办、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1〕141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512万元(见附件1)拨付给你们,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请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48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度泉州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表
2.2021年度泉州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3.2021年度泉州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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